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怕投標不到3家,乾脆自己「生出」其他廠商?

作者:郭印山律師/前檢察官

發布日期:2026.09.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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怕投標不到3家,乾脆自己「生出」其他廠商?
​經營傳統整復推拿的A,為了讓自己順利取得學校採購案,竟冒用其他公司名義投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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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年間他先後參與懷生國小勞務派遣、老松國小清潔外包標案。因擔心投標廠商不足3家,竟未經英洋公司、聖弘汽車材料行及其負責人同意,盜刻公司、負責人印章,製作投標書、價目表、切結書及投標封套,甚至偽簽負責人姓名、留下預付卡電話,製造多家廠商彼此競爭的假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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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個標案最後其實都各有5家廠商投標,而且得標者都不是他,因此法院認定開標結果並未因詐術而發生不正確結果,成立妨害投標未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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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同時涉及行使偽造私文書,但因偽造文件就是為了詐術投標,法院以想像競合從一重論妨害投標未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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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地院115年度審簡字第1599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