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〉祖父過世後,父親先繼承,父親之後也死亡,孫子能不能向國稅局調祖父的遺產稅資料?
祖父過世後,父親先繼承,父親之後也死亡,孫子能不能向國稅局調祖父的遺產稅資料?

可以,這叫「再轉繼承」。
本案祖父91年死亡,父親106年死亡,孫子後來完成父親就祖父遺產應繼分的補申報,再向國稅局申請祖父的遺產稅免稅證明、財產、所得、贈與、金融遺產及完整卷宗。
國稅局一開始認為孫子不是代位繼承人而拒絕,但訴訟中改認他屬再轉繼承人。
法院指出依稅捐稽徵法第33條,納稅義務人的繼承人可以取得財產、所得、納稅等資料。再轉繼承人也包括在內,因此原則上有權申請祖父的相關稅務資訊。
不過這案最後孫子還是敗訴。因為訴訟期間國稅局已陸續把免稅證明、財產清單、金融遺產、贈與及查詢碼等資料提供。至於要求的遺產稅申報全部卷宗,祖父當年根本沒有申報,是國稅局逕行核定,相關卷宗超過15年保存期限後也已依法銷毀。
所以法院是認為能給的都已經給了,剩下的客觀上不存在,訴訟已沒有權利保護必要。這件也區分了代位繼承與再轉繼承。父親是在祖父死亡後才死亡,孫子承受的是父親已取得的繼承權,不是代替父親直接繼承祖父。
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3年度訴字第1244號
本案祖父91年死亡,父親106年死亡,孫子後來完成父親就祖父遺產應繼分的補申報,再向國稅局申請祖父的遺產稅免稅證明、財產、所得、贈與、金融遺產及完整卷宗。
國稅局一開始認為孫子不是代位繼承人而拒絕,但訴訟中改認他屬再轉繼承人。
法院指出依稅捐稽徵法第33條,納稅義務人的繼承人可以取得財產、所得、納稅等資料。再轉繼承人也包括在內,因此原則上有權申請祖父的相關稅務資訊。
不過這案最後孫子還是敗訴。因為訴訟期間國稅局已陸續把免稅證明、財產清單、金融遺產、贈與及查詢碼等資料提供。至於要求的遺產稅申報全部卷宗,祖父當年根本沒有申報,是國稅局逕行核定,相關卷宗超過15年保存期限後也已依法銷毀。
所以法院是認為能給的都已經給了,剩下的客觀上不存在,訴訟已沒有權利保護必要。這件也區分了代位繼承與再轉繼承。父親是在祖父死亡後才死亡,孫子承受的是父親已取得的繼承權,不是代替父親直接繼承祖父。
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3年度訴字第1244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