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〉植牙後出現下唇麻木、疼痛,影像看起來植體又很接近神經,能認定牙醫植體放太深嗎?
植牙後出現下唇麻木、疼痛,影像看起來植體又很接近神經,能認定牙醫植體放太深嗎?

病人接受左下第二大臼齒植牙,使用11.5毫米植體,術後出現麻木症狀。檢方主張植體與下齒槽神經管未保留1至2毫米安全距離,造成神經受損。
但本案先後有醫審會、北醫、高醫等多份鑑定,意見並不一致。法院認為,2D環口X光可能因影像重疊,看起來特別接近神經。術後CT影像品質又不足以精確證明植體已直接接觸或壓迫神經。反而依術前放入10毫米比例尺棒的影像換算,齒槽骨高度約13.14毫米,扣除11.5毫米植體後仍約有1.64毫米距離,落在鑑定所稱1至2毫米安全範圍內。
再者植牙後麻木不只有植體壓迫神經一種原因,也可能來自麻醉、鑽骨、術後出血、水腫或發炎。病人的麻木之後逐漸改善,疼痛指數也降到0,法院認為反而較不像不可逆的神經直接損傷。
所以醫療影像不能只靠看起來很近下結論。刑事責任要求的是能證明實際違反醫療常規,而且疏失與傷害之間具有因果關係。本案證據仍有合理懷疑,因此維持兩名牙醫無罪。
臺灣高院104年度醫上易字第8號
但本案先後有醫審會、北醫、高醫等多份鑑定,意見並不一致。法院認為,2D環口X光可能因影像重疊,看起來特別接近神經。術後CT影像品質又不足以精確證明植體已直接接觸或壓迫神經。反而依術前放入10毫米比例尺棒的影像換算,齒槽骨高度約13.14毫米,扣除11.5毫米植體後仍約有1.64毫米距離,落在鑑定所稱1至2毫米安全範圍內。
再者植牙後麻木不只有植體壓迫神經一種原因,也可能來自麻醉、鑽骨、術後出血、水腫或發炎。病人的麻木之後逐漸改善,疼痛指數也降到0,法院認為反而較不像不可逆的神經直接損傷。
所以醫療影像不能只靠看起來很近下結論。刑事責任要求的是能證明實際違反醫療常規,而且疏失與傷害之間具有因果關係。本案證據仍有合理懷疑,因此維持兩名牙醫無罪。
臺灣高院104年度醫上易字第8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