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搜尋
熱門法律
收藏文章
事務所黃頁
文章分類
Categories
法律服務
Legal Solutions
法律諮詢
民事訴訟
刑事訴訟
家事訴訟
公證人
公證事務所
公證諮詢
民間公證人
法院公證人
公證代辦
營業登記服務
Notarial Services
記帳士
稅務處理
記帳及報稅代理人
營業登記
會計事務所
會計師
首頁 〉
袋地不能亂要路!
袋地不能亂要路!
阿昌和哥哥分家時,哥哥分到臨路土地,自己分到後面的土地。20年後兄弟翻臉,哥哥封路,阿昌竟跑去告隔壁鄰居張三要求通行
結果法院判阿昌敗訴!
作者:朱崇佑律師
發布日期:2026.08.19
分享到
袋地不能亂要路!
阿昌和哥哥分家時,哥哥分到臨路土地,自己分到後面的土地。20年後兄弟翻臉,哥哥封路,阿昌竟跑去告隔壁鄰居張三要求通行
結果法院判阿昌敗訴!
原因是《民法》第789條規定:如果土地是因為自己分割、買賣造成沒路可走,只能向當初分割或讓與的土地要路,不能找無辜鄰居幫忙。
更特別的是,這種通行權通常不用付過路費
而且這個規則是「認地不認人」,就算土地轉賣好幾手,未來的買家也會一起承受。
所以買袋地或臨路土地前,別只看價格,記得先查土地歷史,避免踩到看不見的法律地雷
。
#袋地通行權
#民法物權
#朱崇佑律師
#嘉義律師
#大林律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