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地不能亂切
嘉義兩姊妹繼承一塊農地,想一人一半種菜,結果法院不一定准!

農地不能亂切
嘉義兩姊妹繼承一塊農地,想一人一半種菜

,結果法院不一定准!
農業發展條例規定:農地分割後,每塊原則上至少要有「0.25公頃(約756坪)」,避免農地被切太碎、沒辦法耕作。
雖然「繼承來的農地、89年1月28日就共有」有例外,可以小面積分割,但法院還是會看:

切完後還有沒有農業價值?

會不會變成超難使用的小碎地?
如果法官認為分了反而更沒價值,可能直接判「整塊賣掉再分錢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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