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〉拿「估價單」或「銷貨單」報帳可以嗎?

拿「估價單」或「銷貨單」報帳可以嗎?

拿「估價單」或「銷貨單」報帳可以嗎?

作者:康喬稅務記帳士事務所

發布日期:2026.08.14

分享到
拿「估價單」或「銷貨單」報帳可以嗎?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hoto/?fbid=1521319519796148&set=a.542754790985964

📌拿「估價單」或「銷貨單」報帳可以嗎?🙅‍♂️

經營公司常常會遇到一種狀況:廠商東西送來了,錢也付了,但對方卻只給了一張「估價單」或「銷貨單」。很多老闆會問:「這樣能拿給會計認列支出嗎?」

簡單來說,在稅務上:不行!
要釐清這個觀念,我們必須區分「財務會計」與「稅務申報」的不同:

📊 1. 財務會計(反映真實成本)
只要公司真的有這筆交易,且有付款事實(例如匯款紀錄),為了真實呈現公司營運的狀況,在財務會計的紀錄上,當然可以將這筆款項記為支出,一般我們只需要再補上一張內部支出證明單,確認交易事實即可。

📝 2. 稅務申報(嚴格要求憑證)
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,國稅局只認「合法的外來憑證」。
估價單只是交易前的「報價」,銷貨單只是交貨時的「核對清單」,這兩者都無法證明對方已經合法報稅,因此在稅法上完全不具備憑證效力!

💡 國稅局認可的合法憑證主要有哪些?
例如:
📍統一發票(需打上公司統編)。
📍普通收據(需蓋有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、負責人小章,且有對方的統編)。
📍勞務報酬單 或 一時貿易申報單(如果交易對象是沒有行號的個人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