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〉配偶外遇了,可以求償嗎?侵害配偶權完整解析

配偶外遇了,可以求償嗎?侵害配偶權完整解析

自從「通姦除罪化」後,刑事雖然免責,但在民事方面,依然可以透過主張「侵害配偶權」,向犯錯的配偶及第三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
作者:大亞法律事務所

發布日期:2026.08.10

分享到
配偶外遇了,可以求償嗎?侵害配偶權完整解析
自從「通姦除罪化」後,刑事雖然免責,但在民事方面,依然可以透過主張「侵害配偶權」,向犯錯的配偶及第三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
在處理這類敏感且傷神的案件時,保持冷靜並採取正確的法律途徑至關重要。以下為您梳理關於侵害配偶權的關鍵法律觀念。

 

一、什麼是「侵害配偶權」?

婚姻的核心在於夫妻雙方應共同建立經營圓滿的生活,彼此互負忠誠義務。若其中一方與第三者發生超越一般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的交往關係,破壞了婚姻的圓滿與幸福,即構成對另一方「配偶權」的侵害。

受害配偶可依據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,向配偶及第三者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(即精神慰撫金)。

 

二、構成要件不僅限於「發生性行為」

侵害配偶權的成立要件,並不以「發生性行為」為限。只要配偶與第三者的互動,客觀上已經逾越了正常社交分際,且足以破壞婚姻關係,即可能成立。常見的侵權行為包括:
  • 親密肢體接觸:牽手、擁抱、親吻等。
  • 逾矩的通訊對話:頻繁互傳帶有愛意、性暗示或互稱老公/老婆的文字訊息(如LINE、IG、Messenger)。
  • 共同出遊與過夜:單獨同宿於旅館,或有其他明顯不符普通朋友交往的伴遊行為。
  • 發生性行為:擁有最直接且具體的證據證明雙方發生關係。
 

三、訴訟勝負的關鍵:合法且有效的「證據」

在法律實務上,主張權利的一方必須負擔舉證責任。因此,「蒐證」是侵害配偶權案件中最核心,卻也最容易出錯的環節。

常見的有效證據:包含雙方的對話紀錄截圖、親密合照或影片、行車紀錄器錄音、共同出入汽車旅館的發票或明細等。

蒐證的法律風險:許多當事人為求心切,在對方車輛安裝GPS定位器、於隱蔽處放置竊聽設備,或未經同意破解手機密碼,這些行為極可能觸犯《刑法》「妨害秘密罪」或「妨害電腦使用罪」。違法取得的證據不僅可能被法院認定為「無證據能力」(法官不予採用),更可能使當事人面臨刑事風險。若不確定手邊證據是否合法,建議先諮詢律師再行動,以免徒勞無功甚至惹禍上身。

 

四、律師可以為您做什麼?

委任專業律師,不僅能避免您在蒐證與訴訟過程中誤觸法網,更能提供以下實質協助:
  1. 證據力評估:篩選證據,並判斷現有證據在法庭上的證明力,並指導如何在合法前提下補強證據。
  2. 出面協商與調解:代為面對配偶與第三者,作為理性的溝通橋樑。在訴訟前或法院調解中爭取最佳和解條件,降低您的情緒消耗。
  3. 爭取最大化賠償:綜合考量雙方社經地位、財務狀況及侵權嚴重程度,評估並向法院爭取最合理的精神慰撫金。
  4. 全面性規劃:侵害配偶權常伴隨離婚、剩餘財產分配、未成年子女親權(監護權)及扶養費等爭議,一次擬定完善的應對策略。

 常見問題Q&A

Q1:已經離婚了,還可以請求侵害配偶權的賠償嗎?
可以,但要注意時效。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請求權,自請求權人知悉受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,2年間不行使即消滅;自侵權行為時起,逾10年者亦同。離婚並不影響已發生的侵權求償權,但建議儘早處理,避免罹於時效。

Q2:對方(配偶或第三者)名下沒有財產,賠了也拿不到錢,還有意義嗎?
仍有意義。除了實質求償外,判決本身具有一定的心理平復與究責效果;且對方目前沒有財產,不代表未來沒有,若日後對方有財產(如繼承、薪資、不動產),仍可聲請強制執行。

Q3:只有曖昧訊息,沒有實際發生性行為的證據,能告嗎?
有可能成立,關鍵在於互動是否「客觀上逾越正常社交分際」。長期、頻繁且帶有親密稱謂或性暗示的訊息,實務上常被法院認定已足以破壞婚姻圓滿,不以性行為為必要。但證據強度會直接影響法院認定與賠償金額,建議由律師協助評估。

Q4:可以只告第三者,不告配偶嗎?或是只告配偶,不告第三者?
可以。配偶與第三者是各自獨立的侵權主體,被害人可以選擇僅對其中一方求償,或兩者一併求償,實務上依個案考量(例如是否仍希望維繫婚姻、對方財務狀況等)彈性決定。

Q5:提告會不會反而影響離婚官司或子女監護權?
不必然,但兩者常會一併處理。侵害配偶權訴訟與離婚訴訟是不同的法律程序,但證據往往互通、時程也可能交錯進行。建議一開始就整體規劃訴訟策略,避免程序間互相牽制或證據使用不當。


結語
婚姻中的背叛,帶來的往往不只是法律上的損害,更是身心俱疲的煎熬。面對這樣的處境,您不需要獨自摸索蒐證方式、猜測勝訴機率,或是一邊處理情緒、一邊研究法條。

及早諮詢專業律師,能協助您在合法範圍內保全證據、精準評估求償金額,並在必要時同步規劃離婚、財產分配或子女監護等後續問題,讓您在最短時間內找回生活的主導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