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〉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累犯,處有期徒刑參年。
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累犯,處有期徒刑參年。

因是累犯販賣第二級毒品,然適用刑法第59條之規定酌量減輕其刑。

作者:義誠法律事務所

發布日期:2026.06.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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