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詠騰國際法律事務所
發布日期:2026.05.30
告訴乃論(如過失傷害): 可以。達成和解後,被害人撤回告訴,案件即結束。
非告訴乃論(如重傷、詐欺): 不能私下撤銷。即便和解,檢察官仍會起訴,但和解書可作為「求情」依據,爭取緩刑或減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