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〉調解內容?

調解內容?

作者:郭印山律師/前檢察官

發布日期:2026.05.16

瀏覽人數:516

分享到
調解內容?
有些刑事案件因為一開始律師遞的是刑事委任狀,調解時卻只有律師到場

這樣是無法調解的,因為需要特別代理權(實務上有一些變通的作法,但是最後還是要重新遞一個民事委任狀)

再來是調解內容,有些刑事案件會希望在調解筆錄上加告訴人同意法官諭知緩刑...等

不確定法官會不會參考,這是「民事」調解,上面加了這些字,也不可能對法官的量刑進行強制執行,與調解本身的法律效力無關

所以這些還是直接到刑事庭跟法官講才有用(如果是刑庭法官自己跳下來做調解筆錄的法院界線就比較模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