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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智前先決定
失智前先決定
怕未來失智後,財產和醫療被不熟的親人接管
作者:朱崇佑律師
發布日期:2026.04.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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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失智前先決定
怕未來失智後,財產和醫療被不熟的親人接管
其實可以用「意定監護」提前安排!
做法很簡單
在自己還清醒時,跟最信任的人(例如好友)簽約+公證,指定:
未來若失智,就由他當你的監護人
重點優勢:
自己決定誰照顧你(朋友也可以)
法院原則上會優先尊重你的選擇
可涵蓋財產管理、醫療決定
一定要「書面+公證」,才有效
#意定監護
#朱崇佑律師
#嘉義律師
#大林律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