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〉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
原告就借名登記之事並未舉證自圓其說,且早期系爭 之地登記於42年間,已相距甚遠,實無從徒憑此推認原告所主張之借名登記契約存在,故原告之訴駁回

作者:義誠法律事務所

發布日期:2026.03.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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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