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〉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
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

委託人因早年開立火鍋店,經營不善故積欠債務,利息加本金逾1,200萬,故僅能聲請清算,又有未成年子女需扶養,收入無多餘之金額可以清償,故獲免責之裁定,進而聲請復權,不需有限制。

作者:義誠法律事務所

發布日期:2026.03.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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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