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〉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並獲得新臺幣180萬元之賠償。
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並獲得新臺幣180萬元之賠償。

委託人已結婚近30年, 然配偶與異性發展婚外情,雖期間已給予機會,仍不悔過故請求離婚與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。

作者:義誠法律事務所

發布日期:2026.03.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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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並獲得新臺幣180萬元之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