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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、洗錢等 - 雲林律師事務所|虎尾刑事律師

緩刑

作者:張蓁騏律師事務所

發布日期:2026.01.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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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、洗錢等 - 雲林律師事務所|虎尾刑事律師
          本案被告與詐欺集團首腦為男女朋友,檢察官起訴她為共同加重詐欺罪,該員固然參與其中某些行為,惟並非主要的操作指揮人員。請求法院體諒其年輕識淺,誤交損友而誤入歧途。在律師的專業輔佐及辯論之下,獲得法官輕判緩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