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〉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。
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。

此當事人為單親母親,為扶養小孩而向金融機構借款,緣分期是可以準時繳納,然近期因工作受傷,而無收入進而毀諾,當事人表示希望按照原條件繼續繳納即可,故向銀行協商是否不要請求毀約金等額度,繼續讓當人分期繳納

作者:義誠法律事務所

發布日期:2026.01.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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