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〉父親生前贈與財產反遭控侵占、背信罪|委任許文鐘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!台中刑事律師/台中西區律師
父親生前贈與財產反遭控侵占、背信罪|委任許文鐘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!台中刑事律師/台中西區律師

一、案件經過:
小俊的父母長期感情不睦,妹妹與父親的關係也不融洽。考量家庭狀況及日常生活開銷,父親生前曾將存摺及提款卡交由小俊保管,並交代小俊每月自帳戶提領新臺幣2萬元,作為母親的生活費。
此外,父親擔心身體狀況不佳,希望將名下財產交由小俊處理,因此曾與小俊一同前往銀行,將部分財產轉入小俊的個人帳戶,用於支付父親的醫療及護理機構費用。至於其他財產,則透過購買美元保單的方式進行安排,並由父親親自填寫、簽名及用印,再由小俊協助向國稅局申報贈與並繳納贈與稅。
然而,父親過世後,母親與妹妹認為小俊有侵占父親財產及背信的情形,遂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告訴。小俊收到檢察官的偵查通知後,擔心因不熟悉法律程序、無法完整說明多年前的財產處理經過,而使自己陷入不利處境,因此決定委任律師協助答辯,釐清財產移轉行為的實際情形。
二、案件結果:
偵查階段中,許律師針對父親生前的財產管理、資金用途及贈與安排進行整理,提出醫療費用與護理機構費用單據、相關保單及贈與稅繳納證明,說明資金的實際用途及財產移轉的辦理經過。
此外,許律師提出銀行臨櫃交易憑證等資料,指出銀行承辦人員核對父親本人身分後始辦理交易,因此足以證明父親知情且親自進行財產處分行為,小俊亦係依父親生前的意思協助處理,並非擅自挪用父親資產。
檢察官審酌交易紀錄、財務單據及律師提出的答辯後,認定本案犯罪嫌疑不足,最終作成不起訴處分。透過許律師於偵查階段的協助,小俊得以提出完整的財產處理紀錄與相關證明,釐清家人對財產管理及移轉過程的疑慮,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