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拋棄繼承

家人過世後留下債務,繼承人該怎麼辦?

家人過世留下債務,不代表繼承人一律須用自己的財產償還。朗國法律事務所說明繼承責任、拋棄繼承期限,以及遺產與債務清查的注意事項。

作者:朗國法律事務所

發布日期:2026.09.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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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人過世後留下債務,繼承人該怎麼辦?

朗國法律事務所|繼承與債務

家人過世後留下債務,
繼承人該怎麼辦?

收到家人的催繳通知時,先確認債務內容與繼承身分,不必急著承諾以自己的財產清償,也不要因為沒有領取遺產,就認為已經拋棄繼承。

先了解責任範圍

一、繼承債務,不一定要用自己的財產還

現行民法原則上採取概括繼承、限定責任,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,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。但這不代表遺產可以任意處分;隱匿遺產或不當清償等情況,可能產生不利法律效果。

再確認程序與期限

二、拋棄繼承要正式向法院提出

若決定拋棄繼承,應於知悉自己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,以書面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為之。只向親戚表示「我不要」,或不領存款,都不等於完成程序;也不能只拋棄債務、保留遺產。

3 個月自知悉自己得繼承之時起算。實際起算時點與程序應依個案確認。

三、先清查遺產,再處理清償問題

建議整理存款、不動產、借貸文件與催繳資料,確認繼承人及債權人。對債務不明或多名債權人並存的情況,應及早評估陳報遺產清冊及後續清算程序,不宜先分光遺產或只清償部分債權人。

朗國小提醒:拋棄繼承可能影響其他親屬的繼承順序與通知事項;家人間應互相確認,避免有人未注意到自己的程序與期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