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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可以不出庭嗎?律師推薦,台北律師推薦,台中律師推薦

被告是否可以不出庭,不能只看當事人有沒有委任律師,還必須依案件屬於刑事、民事或其他程序,以及法院通知內容判斷

作者:睿成法律事務所(台北所、台中所)|律師事務所,律師推薦,台北律師事務所,台中律師事務所,中山區律師事務所,

發布日期:2026.08.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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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可以不出庭嗎?律師推薦,台北律師推薦,台中律師推薦

被告可以不出庭嗎?

被告是否可以不出庭,不能只看當事人有沒有委任律師,還必須依案件屬於刑事、民事或其他程序,以及法院通知內容判斷。在刑事案件中,被告通常具有到庭接受訊問的義務,尤其法院或地檢署已明確通知應到庭時,若沒有正當理由而不到場,可能面臨拘提、通緝或其他程序處置。即使已經委任辯護律師,也不代表每次開庭都能由律師完全代替本人出席。民事案件的情況則有所不同,部分程序可由訴訟代理人出庭,但若法院要求本人到庭進行調解、陳述或接受訊問,當事人仍應依通知辦理。若確實因住院、重大疾病、人在國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到庭,應在開庭前儘速向承辦書記官確認請假方式,並提出診斷證明、出入境資料或其他佐證,不宜直接缺席。是否准假仍由承辦機關依個案判斷。收到通知後,建議先讓律師確認傳票內容、案件進度及到庭目的,再決定應準備哪些資料、是否提出書狀或申請改期,以免因誤判程序而失去陳述、答辯或提出證據的機會。

提醒您:委任律師不一定等於本人可以不出庭,仍須依傳票內容及承辦機關的要求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