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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5/25 房律師接受自由時報採訪報導

律師房彥輝則指出,刑事訴訟法最新修法已將毒駕納入「預防性羈押」適用範圍,應善用預防性羈押制度,以防再犯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;另也建議把毒駕致死刑度提高,若十年內再犯毒駕致人於死,可考慮加重至最重可處無期徒刑。

作者:名綸法律事務所|房彥輝律師

發布日期:2026.08.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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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5/25 房律師接受自由時報採訪報導

內政部擬建立毒駕預防機制,吸毒遭查獲者須完成戒治評估,才能換發或續持駕照。圖為警方查扣喪屍煙彈。(記者陸運鋒翻攝)
 

防毒駕上路 內政部︰毒癮須戒治才能拿駕照

 

警政署︰強力攔毒駕 4個月查獲逾4千7百件潛在風險

為徹底防範毒駕,內政部長劉世芳要求建立事前預防機制,針對經警方查獲吸食毒品,雖尚未駕車上路,但已具備潛在交通安全風險的民眾,必須優先納入管制,也就是說,未來吸毒被查獲者,必須完成戒治治療,並提供專業評估證明後,才能換發或繼續持有駕照,這項源頭管理策略旨在防患未然,確保高風險族群無法輕易取得駕駛權限,將毒駕肇事的可能風險降至最低,才能守護民眾生命安全。

 

警政署指出,目前正積極與交通部展開跨部會合作,評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,針對潛在風險者導入定期駕照管理機制。同時,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將增訂毒駕同車乘客的處罰規定,透過駕照管制與無照違規處理機制的相互銜接,有效約束高風險者。
 

第一線執法方面,警政署自去年底全面引進唾液毒品快篩試劑,成功突破過去僅能事後採尿的困境,透過員警強力執法,今年一月至四月,共查獲四七二五件潛在毒駕,平均每日查獲四十件,整體攔阻量能大幅提升近三倍,機先阻斷無數可能破碎的家庭悲劇。
 

劉世芳強調,近期毒駕案件大多與吸食俗稱喪屍煙彈的電子煙毒有關,駕駛一旦吸食會迅速引發肌躍症與意識不清等症狀,導致車輛失控衝撞,行政院長卓榮泰昨指示全面檢討毒駕犯罪並研擬提高刑責。
 

法務部昨表示,刑法研究修正小組針對毒駕議題,長期來均有進行開會研討,另也將於下週召集相關司、處,研議修法內容。
 

律師房彥輝則指出,刑事訴訟法最新修法已將毒駕納入「預防性羈押」適用範圍,應善用預防性羈押制度,以防再犯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;另也建議把毒駕致死刑度提高,若十年內再犯毒駕致人於死,可考慮加重至最重可處無期徒刑。行政手段部分,則可研議乘客「連坐罰」與「檢舉獎金」機制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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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連結: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paper/1756168?fbclid=IwY2xjawT4vwdwZG9mAWV4dG4DYWVtAjEwAGJyaWQRMTdyaVBhU0NOTEl5dXk5TkZzcnRjBmFwcF9pZBAyMjIwMzkxNzg4MjAwODkyAAEeC31jT00cEZhrt_kVxLkHto01BpvdJwMLO3xY5IQKRRzTkLh2__5sy64jA-s_aem__UiMK6jMXKAVvPMadRsjq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