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〉李德維判賠 律師:不能隨意造謠或抹黑

李德維判賠 律師:不能隨意造謠或抹黑

律師房彥輝指出,此判決是法院對社會釋出「不能隨意造謠或抹黑」的訊息,否則可能遭反告並負賠償責任。

作者:名綸法律事務所|房彥輝律師

發布日期:2026.08.21

分享到
李德維判賠 律師:不能隨意造謠或抹黑

〔記者楊心慧/台北報導〕國民黨前立委李德維告發時任衛福部長薛瑞元、疾管署長周志浩不成,反遭判賠薛、周各六〇萬元。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、立委吳思瑤表示,此案具警示意義,造謠抹黑須付出代價,涉及政府信譽更應採取法律行動;名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則房彥輝指出,此判決是法院對社會釋出「不能隨意造謠或抹黑」的訊息,否則可能遭反告並負賠償責任。
 

涉及政府信譽更應採取法律行動

 

吳思瑤指出,疫情期間前衛福部長陳時中從防疫英雄轉戰台北市長選舉,遭在野黨以疫苗與疫情議題鋪天蓋地抹黑攻擊,既為打擊執政黨,也轉化為選舉操作,確實對其造成傷害並影響選情,李德維的案子就是對中央政府、對防疫團隊及陳時中的一種打擊。

 

吳思瑤說,如今回頭檢視,相關抹黑與造謠已承受法律後果,李德維案即為其一,最終須負賠償責任,顯示司法終將還原事實,此案不僅是個案,更警示造謠與抹黑不應毫無代價,未來若不實指控、造謠,應透過法律追究責任。

 

告發他人應盡到查證義務

 

房彥輝則表示,李德維的判決其實是法院對社會釋出「不能隨意造謠或抹黑」的訊息,若未經查證就任意指控、甚至到地檢署告發,進而造成他人名譽受損,有可能會被反告且判賠,尤其涉及防疫這類重大公共議題時,必須以一定的事實基礎為前提,也應盡到基本的查證義務。

房彥輝分析,若李德維是在立法院質詢,就有立委職務行使期間保障的言論免責權,原則上不會因此負法律責任,但李德維到地檢署告發,是在議場之外發表言論,就必須區分是「合理質疑」,還是「具體事實指控」,若是明確指述具體事實,法律上會被視為「真或假、有或無」的問題,此時發言者就必須負擔相當程度查證義務。







原文連結:https://news.ltn.com.tw/amp/news/life/paper/1751978?fbclid=IwY2xjawT07_ZwZG9mAWV4dG4DYWVtAjEwAGJyaWQRMUM2SVh5SGgxZmpXS0ZzeU1zcnRjBmFwcF9pZBAyMjIwMzkxNzg4MjAwODkyAAEehq2m7kQ4h1-QagNVmOOr_L6QzDaGwO9Av6WXCOsGBEkRi9VEuoEGHBU48Pg_aem_TsQXJUrTEvUfQcQ_aB4hQ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