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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佩琪貼搜索票未遮個資 廉政署承辦人姓名手機外洩內部炸鍋

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於臉書發搜索票照片,廉政署承辦人個資遭曝光。

作者:名綸法律事務所|房彥輝律師

發布日期:2026.08.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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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佩琪貼搜索票未遮個資 廉政署承辦人姓名手機外洩內部炸鍋
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,今日再度於臉書發文批京華城弊案是世紀冤案,但她附上2024年的搜索票照片恐已觸犯個資法,上頭有廉政署承辦人的全名和手機號碼,均未馬賽克。對此,廉政署內部炸鍋,認為當事人發文抒發心情均予以尊重,但何必公開承辦人個資,若有不理性民眾騷擾、攻擊同仁,難道陳佩琪要負責嗎?
 

今天下午,陳佩琪發文再次提及2024年8月30日遭檢廉搜索一事,痛批「搜索票上瞎掰一堆所謂貪汙嫌疑(起訴書上都消失了),法官兩眼一閉都核准、放行」等語,並附上搜索票的照片,上頭有檢察官、法官的核章,以及廉政署承辦人簽收的筆跡及手機號碼,但均未馬賽克,此舉恐怕已觸犯個資法第41條。
 

陳佩琪文章發出後,廉政署內部發現同仁個資遭外洩,議論紛紛、怨聲載道;基層人員私下怒斥,承辦人依法辦案,卻在毫無防護下被點名,形同被推上火線公審,安全與壓力全由個人承擔,痛批陳佩琪情緒宣洩不該建立在點名公務員之上,已逾越合理表達不滿的界線,若有不理性的民眾騷擾、攻擊同仁,陳佩琪要承擔後果嗎?
 

對此,律師房彥輝指出,陳佩琪無故洩漏他人個資,恐已觸犯個資法第41條,若被法官認定是意圖損害被害人,且足生損害,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,而此罪為非告訴乃論,偵查機關得主動偵辦,無須被害人提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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